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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时间窗口打开,专家建议保留部分从量因素
来源:中国化肥网   作者:张牡霞   发布时间:2010-03-29   阅读次数:2677次  
    年内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已成各方共识。在27日的“2010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再次指出,当前是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的大好时机,可以在资源税改革中保留部分从量因素,以引导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更加珍惜资源。
    贾康指出,当前既无通缩,又无明显通胀压力,是推出资源税改革的良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种种迹象表明,资源税改革在今年推出的可能性很大。”贾康表示。
    事实上,政府工作报告不仅提出要推出资源税改革,报告还指出,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目标定在3%左右,“为资源环境税费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留有一定空间。”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25日也表示,今后要进一步理顺资源环境税费关系,年内要推进资源税改革,研究制定开征环境税的改革方案。中国神华财务总监3月份也曾透露,预计资源税很快推出,税率最低为3%。
    “如果再不推出资源税改革,我们就有可能错过这个大好时间,今年将CPI控制在3%以内这个目标本来就有一定难度。”贾康说。
    具体到推出时间上,虽然相关部门还没有明确,但部分券商分析师预计,资源税改革有可能在4月份推出。
    在谈到资源税改革方向时,贾康指出,在改变资源税计征方式时,可以考虑部分保留从量计征,而不是全部改为从价计征。贾康以煤炭行业为例进行分析,他指出,我国一些煤炭企业在进行开采时,往往只开采最精华的部分,“就好像吃白菜时,只吃白菜心一样,把白菜帮全都扔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为此,贾康建议,在进行资源税改革时,对一些矿山开采企业征税时,可以保留一部分从量因素,即按照矿山的探明储量进行征税,以确保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地开采。
    至于资源税的税率水平,贾康表示,要等有关部门来宣布,不过业内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资源税税率可能在3%-5%之间。国金证券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资源税改革短期内对原油上市公司有一定负面影响,如果达到国际平均10%的水平,则对油企业绩影响较大。不过,从长期来看,资源税改革意味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归于正轨,且原油特别收益金可能降低,两方面综合分析,实际对石油公司业绩影响可能有限。 (张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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