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19.3.16 SDS编号WH-HY-04
产品名称:氧[压缩的] 版本:HY-SDS-2015
第一部份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氧[压缩的]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mmonia
企业名称 :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安徽省阜阳市阜康路1号
邮 编 : 236023
传真号码 : 0558---2368686
联系电话 : 0550-2368080
电子邮箱地址:haoyuanaqk@163.com
企业应急电话 : 0558-2368943
产品推荐和限制用途:用于钢铁的冶炼,塑料、医疗、国防、电子、化工、机械的制造(金属焊接与切割)等行业。也用来进行氧气疗法、救援中维持生命。
第二部份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氧化性、压缩气体。
GHS危险性类别:产品属于氧化性气体类别:1类;压力下气体类别:压缩气体。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 示 词:危险。
危险信息:助燃,强氧化剂。压缩状态钢瓶受热可引起爆炸。
防范说明:
防范措施:远离热源和火源;避免阳光直射。连接的阀门、管道、仪表等严禁油脂。使容器保持密闭,置于阴凉处。在储存和运输时与还原剂和细粉末状金属等分离开;在运输中钢瓶上要加装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穿防护服和戴手套。
事故响应:火灾时,使用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油脂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安全储存: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保管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废弃处置:允许气体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
主要的物理和化学危险信息:助燃,强氧化剂,是易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 的基本要素之一,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可燃蒸气混合可形成燃烧或爆炸性混合物。容器如受热可以爆炸。皮肤接触液态氧时能形成冷烧伤。
健康危害:吸入浓度超过40%的氧时,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高浓度的氧时,可发生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环境危害:对环境无害。详情参见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份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 □ 混合物 □
危险组分 浓度 或浓度范围 CAS N0
氧 ≥99.2% 7782-44-7
第四部份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无相关资料。
眼 接 触:无相关资料。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食 入:无相关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起燃烧爆炸。高速氧气流遇油渍、油污易着火。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无资料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理材料: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应急处理:迅速堵漏或切断气源,保持通风,切断一切火源、远离可燃物。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油脂接触。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充满的气瓶应远离明火,且不得在阳光下暴晒。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05Mpa的剩余压力。启闭瓶阀要缓慢。瓶阀冻结时,严禁明火烧烤或电加热,应用温水解冻。瓶阀口及输气管应严防沾染油脂等活性物质。瓶内严禁倒灌易燃气体或活性物质。氧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氧气瓶使用期不得超过30年。输气管必须使用专用耐压的胶管,连接必须紧密,防止泄漏。氧气管路要严格脱脂。劳动护具不得有油污。现场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离开高浓度氧气环境后不得接触明火。操作高压氧气钢瓶,不允许面对瓶嘴、阀杆。
储存注意事项: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保管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密闭容器,应与易燃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人防护
接触限值:未制定标准。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PC-TWA(mg/m3): 未制定标准
PC-STEL(mg/m3): 未制定标准 TLV-C(mg/m3): --
TLV-TWA(mg/m3):-- TLV-STEL(mg/m3): --
生物限值:无资料。
检测方法:化学吸收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 防 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PH值:无意义
熔点(℃):-218.8
沸点(℃) :-183.1
相对密度(水=1) :1.14(-18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43
饱和蒸气压(kpa) :506.62(-164℃)
临界温度(℃):-118.4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意义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5.08
爆炸下限(%):无意义。
爆炸上限(%):无意义
溶 解 性:溶于水、乙醇。
其它理化性质:无资料。
第十部份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 定 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聚合。
禁 忌 物: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如乙炔、氢)、活性金属粉末、有机物质(如油脂)。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油脂、还原剂。
危险反应:氧化。
危险分解产物:无意义。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豚鼠一次吸入100%氧,2—3日后死亡。
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数据(略)。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数据(略)。
生殖毒性: 无数据(略)。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数据(略)。
其 他: 无数据(略)。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 对环境无害。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非危险废弃物。
废弃处置方法:废气可直接排入大气。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时,远离火种、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油脂、乙炔。钢质气瓶报废处置时,应散尽瓶内气体。瓶内气体放散时,在放散口附近严禁烟火,且放散管应引出室外。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1(氧气),22002(液氧)。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072(氧气),1073(液氧)。
联合国运输名称:氧。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第2类;气体;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不烯气体,氧化剂。
包装方法:压缩氧气通常充装在耐高压的无缝钢瓶内,液氧用特殊的低温容器在极低的温度下装运。
海洋污染物:否。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注意事项:气瓶的装卸一定要缓慢,轻装慢卸,严禁抛、滚。气瓶装车时,气阀朝同一 方向,且垛高不能超过五层,夏天要有遮阳措施。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移动式低温液体罐必须捆扎牢固,且不得卧放。运输车辆要办理“危运证”,并由“危化品运输公司”归口管理,司机必须经“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开车。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速、人货混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必须按照制定路线行驶。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过,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 9 日国务院第 52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2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 年 1 月 7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 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修订并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2013)。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版修订日期:2019年3月16日。
修改说明:按照联合国GHS修订版及GB/T17519的要求,对SDS的内容进行更新。
缩略语说明:
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PC-STEL:指在遵守PC-TWA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TLV-C:瞬时亦不得超过的限制。是专门对某些物质如刺激性气体或以急性作用为主的物质规定的。
TLV-TWA: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或每周工作40小时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在此浓度下工作时间反复接触对几乎全部工人都不致产生不良效应。
TLV-STEL:是在保证遵守TLV-TWA的情况下,容许工人连续接触15min的最大浓度。此浓度在每个工作日中不超过4次,且两次接触间隔至少60min。它是TLV-TWA的一个补充。
IARC:是指国际癌症研究所。
RTECS:是指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的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
HSDB:是指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危险物质数据库。
ACGIH:是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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