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是否会干预尿素出口热?
来源:中国化肥网 发布时间:2007-10-26 阅读次数:7962次
近期时间尿素出口量较大,是否会引发有关政府部门制订更严厉的措施限制尿素出口呢?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在今年出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今年上半年阐述化肥政策时就谈到,不管出口量是多是少,关税是高是低,今年的化肥政策是不会有变动了。再者,从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出口量大幅增加,政府部门并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看,估计在今年内尿素市场再出台新措施的可能性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如果出口量太大、太集中,拉动了国内尿素价格的大幅上涨,明年也是有可能出台新政策进行限制的。所以,尿素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该加强自律,适当控制尿素出口速度和出口节奏。
至于这轮尿素出口是否对国内尿素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很大的影响,笔者认为倒不至于。在2004年下半年有段时间,由于那时我国尿素产量还相对比较小,出现过出口与国内市场抢资源的局面,拉动了国内尿素价格的迅速上涨,损害了农民利益。但现在时过境迁,这几年我国尿素产量有了大幅度提升,今年每月尿素产量的增长速度更是超过了10%,尿素产量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农民需求增长速度,这也是今年尿素市场走势不理想的一个根本原因,可以说现在国内尿素市场对出口的承受能力远远超过了前几年。在2004年,尿素出口394万吨是为多,但在今年及以后,尿素出口量500、600万吨也不为多,因为国内尿素产量本来就太多了,出口稍微多点,也不会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相反,适度的尿素出口可使尿素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之间做出调节与选择,保证合理的盈利水平,尿素行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市场供需状况相对平衡,价格也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可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保护农民利益。
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尿素生产企业,一定要贯彻‘国内为主,出口为辅‘的原则,把主要精力及落脚点放在国内市场上。因为出口毕竟只是一种调节手段,即使在出口形势大好的情况下也只能作为一种调节手段,不能主次不分,轻重颠倒。要优先保证国内经销商的供给,不能以出口为幌子来任意拉抬尿素价格或迫使经销商接受更高的尿素出厂价格。
为更好地规范尿素出口行为,笔者提个建议,建议政府部门对尿素出口实行双重控制的方法,一是通过出口税收政策来控制,即现在正在执行实施的尿素出口关税政策,予以修订完善后继续实施。二是制订每年度的最高尿素出口量来控制出口(即通过额度控制出口),这样既能有效保障国内供给,保护农民利益,同时也可避免尿素市场的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