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阜康路1号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梅树美
联系电话:0558-23687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提取码:qh24)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