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双氧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双氧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单位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安徽省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安徽昊源公司预留发展用地,总投资30833.1万元。以昊源公司26万吨/年苯乙烯装置乙苯脱氢工段产生的废气为原料制取双氧水,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年产30万吨双氧水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0558-2368799
电子邮箱:hyzgb@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中环国际大厦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51-62630262
电子邮箱:5173314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87srqApA0guDVZURYZn8Q(提取码:6666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