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有关条款的规定,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委托安徽省化工研究院承担《年产30万吨尿素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尿素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毕。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告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公告,为此,特向社会公布《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尿素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尿素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阜康路1号。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26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吸收塔尾气和造粒塔尾气,吸收塔尾气经吸收后有61米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塔尾气由84米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废水产生环节如下:
(1)解析废水
解析废水水量为22.6t/h,经深度水解后做锅炉补充水。
(2)循环系统排水
拟建项目循环系统排水量为29.4t/h,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直接达标排放。
(3)装置冲洗水
装置冲洗水产生量1t/h,经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4)生活污水
产生量约0.3t/h,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设备为压缩机泵类,其源强约为80~95dB(A)。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将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装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若不采取回收治理措施,不仅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而且浪费资源。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要点
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解析废水
解析废水经深度水解后做锅炉补充水,不外排。
(2)循环系统排水
循环系统排水直接达标排放。
(3)装置冲洗水
装置冲洗水经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4)生活污水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加胶垫以减小震动等一系列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1.达标排放
项目废水经过终端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生产设备的噪声通过一系列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做到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回收。
2.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不会降低现有水体的功能级别。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生产区各向厂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结论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尿素产品结构调整项目选址符合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也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条件下,在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若需查阅《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尿素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09年3月27日之前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化工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梅树美 联系人: 程磊磊
电话:13855890004 电话: 0551-5852366
传真:0558-2368799 传真: 0551-5852108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二个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代表;
2、本次环境影响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可见下表。
七、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3月20日—200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