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00吨/年吡咯烷酮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评价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2108号
编制日期:2012年11月9日
1、说明
受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00吨/年吡咯烷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规定,并经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00吨/年吡咯烷酮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界区内
(3)项目背景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司自产氨、外购甲胺、乙胺为原料,新建原料库、成品库、甲胺储罐、乙胺储罐、电加热导热油炉并依托公司现有供排水、供汽、供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000吨/年吡咯烷酮项目。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新建一套3000吨/年吡咯烷酮生产装置,用于生产N –甲基-吡咯烷酮,主要设备有:管式高压反应器、脱胺塔、脱轻塔、氨回收塔、脱重塔等。并新建原料库和成品库各一座、2座100m3的甲胺储罐和一台电加热导热油炉。同时配套建设1个尾气吸收塔和硫酸吸收罐处理工艺废气。本项目所需供排水、供汽、供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依托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设施。二期工程新建一套吡咯烷酮生产装置,用于生产1000吨/年α-吡咯烷酮和1000吨/年N -乙基-吡咯烷酮,新增2座100m3的乙胺贮罐,并配套建设1个尾气吸收塔和硫酸吸收罐。拟建项目工程特性见下表。
表1 一期项目工程特性表
工程
类别 单项工程
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与现有工程依托关系
主体
工程 N 甲基-吡咯烷酮 新建1套N 甲基-吡咯烷酮生产装置,年产吡咯烷酮为3000吨;主要设备有2台管式高压反应器、1台脱胺塔、1台脱轻塔、1台氨回收塔、1台脱重塔等。 -
辅助
工程 中空楼和中心化验室 新建一座中控楼,面积为357.5m2 依托现有工程实验楼
贮运工程 仓库区 新建一座原料库,用于原料r-丁内酯的储存,原料库面积为45*21=945m2。 -
新建一座成品库,用于产品N- 甲基-吡咯烷酮的储存,成品库面积45*21=945m2。 -
罐区 新建2座100m3的立式甲胺贮罐,储罐尺寸为ø3200*11500。 -
公用
工程 供热 生产装置用汽量为1.9t/h;新增一台55kw的电加热导热油炉。 依托现有工程供汽管网
供电 新建1座10kv变配电室, 新增1台10/0.4kv变压器 依托现有工程供电设备
供水 用水量为102.2m3/d 依托现有工程供水管网
循环冷却水系统 循环水系统循环量为432m3/h 依托现有工程循环冷却水系统
环保
工程 废水 脱轻塔冷凝水部分回用,部分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量为7.6 m3/d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废气 胺回收塔尾气进入尾气回收塔回收后1再经过5%的稀硫酸中和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尾气回收塔1台,稀硫酸罐1个。 -
固废 新建一座100 m2危废暂存场所
噪声治理 隔声、减振等
事故应急池 - 依托厂区6000m3的事故应急池
表2 二期项目工程特性表
工程
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与一期工程依托关系
主体
工程 α-吡咯烷酮和N 乙基-吡咯烷酮 新建1套吡咯烷酮生产装置,用于生产α-吡咯烷酮和N -乙基-吡咯烷酮,年生产α-吡咯烷酮1000t,年生产N 乙基-吡咯烷酮1000t。主要设备有2台管式高压反应器、1台脱胺塔、1台脱轻塔、1台氨(胺)回收塔、1台脱重塔等。 /
辅助
工程 中控楼 - 依托一期工程
贮运工程 仓库区 用于原料r-丁内酯的储存 依托一期原料库
用于产品N- 乙基-吡咯烷酮和a-吡咯烷酮的储存。 依托一期成品库
罐区 新建2座100m3的立式乙胺贮罐,储罐尺寸为ø3200*11500。 依托一期罐区
公用
工程 供热 生产装置用汽量为1.3t/h,新增一台55kw的电加热导热油炉。 依托现有工程供汽管网
供电 - 依托一期和现有工程供电设备
供水 - 依托现有工程供水管网
循环冷却水系统 循环水系统循环量为288m3/h 依托现有工程循环冷却水系统
环保
工程 废水 脱轻塔冷凝水部分回用,部分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废气 氨(胺)回收塔尾气进入尾气回收塔回收后,再进入5%的稀硫酸罐中中和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尾气回收塔1台,稀硫酸罐1个。 -
固废 - 依托一期危废暂存场所
噪声治理 建筑隔声、减振等 -
事故应急池 - 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
(5)生产工艺
本项目以氨、甲胺、乙胺和r-丁内酯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管道式反应器连续化生产工艺生产吡咯烷酮产品。整个生产过程在密闭条件下进行,采用了DCS控制技术,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等进行集中控制,自动化程度高,技术稳定可靠,安全性能好。
(6)生产规模:5000吨/年吡咯烷酮系列产品。
(7)产品方案:3000吨/年N 甲基-吡咯烷酮、1000吨/年N 乙基-吡咯烷酮、1000吨/年α-吡咯烷酮。
(8)投资及建设周期
项目总投资675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约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2%。一期项目预计2013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预计2014年建成投产。
(9)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符性,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阜阳市工业布局和阜阳市城总体规划,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和工业用地范围内。本项目是在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界区内预留空地上建设,无需新增土地,因此,该项目厂址符合阜阳市总体规划。
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根据阜阳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中的污染物SO2、NO2小时平均浓度、SO2、NO2、TSP、PM10日均浓度现状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要求,没有超标现象。区域空气环境中氨浓度一次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项目受纳水体济河主要污染物COD、BOD5、氨氮、总磷的监测值均均超标,表明地表水济河评价河段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周围村庄生活废水的排放是超标的主要原因。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中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氟化物、氨氮、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氯化物、铅、砷、铜、总大肠菌群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项目厂界除东厂界夜间和南厂界昼间由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而略有超标外,其他各厂界噪声均满足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敏感点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①大气评价范围:以排放源为中心,边长2.5km的矩形区域。
②地表水评价范围:项目排水进入阜蒙河废河段(排污沟),经洛家沟最终排入济河,评价范围自洛家沟入济河处上游200m至济河下游5000m,全长约5.2km河段。
③噪声评价范围: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④地下水评价范围:20km2
除东厂界夜间和南厂界昼间由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而略有超标外,其他各厂界噪声均满足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敏感点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附图1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分布图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环境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①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来自氨(胺)回收塔、脱轻塔、脱重塔真空不凝气,尾气中污染物主要成份为氨,甲胺、乙胺,经尾气吸收塔水吸收,再通过稀硫酸吸收后,污染物氨、甲胺、乙胺排放量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通过排放高度15米筒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来自生产装置设备、管道、阀门不严密处跑、冒、滴、漏散发的少量氨,甲胺、乙胺。氨、甲胺、乙胺在厂界贡献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
②本项目工艺废水主要有脱轻塔排放的冷凝水和真空系统置换废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此外还有设备地坪冲洗废水、罐区和装置区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其中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其他废水收集后送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排入济河。
③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脱重塔产生的釜残物和生活垃圾。釜残物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体废弃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
④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是真空机组、各类泵,经减震、消声等治理后,厂界噪声可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赵大庄,赵小庄,南张庄、陈油坊村,六里小学,高庄、阎庄等,具体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图1。
(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现有场地上建设,不新征用地,工程开挖量很小,土石方基本平衡,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由于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生活废水可通过公司污水处理站得到有效治理,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及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环境影响
a,大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氨、甲胺、乙胺占标率均小于10%,
对厂址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级别。
b,地表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坪冲洗水和装置区初期污染雨水收集后送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济河评价河段水质影响很小,评价河段水质可基本维持现有水质状况。
c,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真空机组、各类机泵等,其噪声级约75~85dB(A)。通过采用消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防治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经预测,厂界各向昼、夜间噪声增加值小于3dB(A),除东厂界夜间和南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超标外,其余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排放标准。虽然东厂界夜间和南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超标,但由于该厂界外200米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对厂界外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d,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釜残物和生活垃圾。釜残物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固体废弃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产生影响。
e,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坪和储罐区地坪及废水排放管沟等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4)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
本项目环境敏感区主要是厂址周边居民点,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厂址周边居民点空气中污染物氨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甲胺和乙胺浓度符合评价执行标准值,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治理效果
①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a,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期工程N –甲基-吡咯烷酮装置的工艺废气:氨(胺)回收塔废气、脱轻塔、脱重塔真空不凝气采取一套水吸收塔和稀酸吸收装置处理。二期工程吡咯烷酮装置的工艺废气采取一套水吸收塔和稀酸吸收装置处理。
b,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脱轻塔排放的冷凝水和真空系统置换废水收集后,送安徽昊源化工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生产装置、储罐区周围建造环形截流沟,截流区域内下雨时的初期雨水。车间地坪冲洗水和装置区初期污染雨水收集后,送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c,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将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规定,对储罐区围堰、废水排放管沟、车间地坪等重点防渗区域加以防渗处理,减轻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d,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主要产噪设备真空机组、机泵,采取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加以综合治理。
e,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将脱重塔产生的釜残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②执行标准
a,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和表2排放限值;
b,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表2中型企业排放标准;
c,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d,固体废弃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GB5085.1-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③达标情况及效果
a,本项目工艺尾气采取上述治理措施治理后,污染物氨、甲胺、乙胺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b,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坪冲洗水和装置区初期污染雨水等通过安徽昊源化工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c,本项目产噪设备真空机组、机泵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后,可符合国家控制标准要求。
d,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全部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置利用率100%。
(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①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本项目设定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甲胺储罐泄漏风险,根据预测,在设定的事故风险状况下,泄漏的甲胺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a,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本项目位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公司现有厂区内,事故消防废水可依托公司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截留,不会流入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在选址、建筑结构设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体现了“预防为主、本质安全”的理念,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隐患,在事故状态下可以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项目的运行管理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规章要求,在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建设到位的前提下,对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①本项目采取水吸收和稀硫酸吸收处理措施,处理氨(胺)回收塔废气、脱轻塔、脱重塔真空不凝气,由于氨、甲胺、乙胺均易溶于水,通过高效填料塔水吸收,未吸收的污染物再采取稀硫酸进一步吸收,可保证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技术和经济上看,该措施是可行的。
②本项目脱轻塔排放的冷凝水和真空系统置换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氨氮。车间地坪冲洗水和装置区初期污染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由于水量较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富裕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要。因此,项目采取的废水处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③本项目采取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措施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利用措施可行。
(8)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为保证项目运行后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控制项目的环境污染程度,建设单位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对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产噪设备等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将会取得明显的环境经济效益。
(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 m,该范围内没有居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厂址可以满足要求,不涉及单位、居民的搬迁。
(10)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将依托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完善的环保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工作。环保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检查、监督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建立污染源分类技术档案和监测档案等。具体监控计划如下:
(1)废水
监测布点: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出水、公司总排口。
监测项目及频次:pH、COD、氨氮。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监测项目: 氨、甲胺、乙胺。
监测布点及频次:在废气处理装置排口每年监测一次。
②无组织废气
监测项目:氨、甲胺、乙胺。
监测布点及频次:在生产装置区厂界的下风向设置监测点4个,每年监测一次,每两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3)噪声
监测对象:设备噪声和厂界噪声
监测频次:每年监测一次厂界噪声和主要设备噪声源噪声。
5、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和方式
承接本项目后,在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和报纸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第一公示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名称及企业概况、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阜阳市经信委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的环境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要点、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与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和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直接受影响的人群,此外,还有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和对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人士。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此外,公众还可向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保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仅接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7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在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和报纸上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阜阳市经信委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链接报告书简本,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环评二次公示期间,还将在项目周边地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发放调查问卷表100份,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公众反馈的意见予以解释、说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具体落实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中。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较先进,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较轻,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泄漏风险,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基本可以接受的;项目厂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地址:阜阳市阜康路1号
邮编:236056
电话: 0558-2368799
传真:0558-2368686
电子邮箱 :hyzgb@126.com
(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阳路363号
邮编:230041
电话: 0551-5852366
传真:0551-5852366
电子邮箱:hgylf@sina.com
上一条:关于个别员工电话咨询公司社保费用缴纳情况的回复下一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