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阜阳市地税局局长黄如军一行来我公司为公司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据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起点为2000元,月收入2000元至2500的按5%的标准进行缴纳,月收入在2500元至4000元的按10%的标准进行缴纳,月收入在4000至7000元的按15%的标准进行缴纳,我公司每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近1万元。此次黄如军局长一行到我公司,一是我公司2007年至2008年个税在阜阳市的缴纳数额最大,个税完成情况最好,给予表扬;二是通过这次调研表达对我公司的征税工作的重视,并希望我公司在2009年度更好的完成个税的缴纳任务。 (公司办 朱梅/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