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0年2月起执行新的员工住房公积金上缴及节假日加班工资上调标准
来源:昊源集团企管处 作者:张涛 发布时间:2010-03-05 阅读次数:6599次
近日,从公司传来好消息,公司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企业的发展、经营、效益,公司经会议研究决定,自2010年2月起大幅度提高员工的住房公积金上缴金额。调整后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基数统一增加为1318元/月,缴费额提高为131.8元/月,提高幅度达到64.75%。住房公积金的提高,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员工的关怀之情。
工资收入是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经会议研究后决定:自2010年2月起,凡国家法定节假日,仍坚守工作岗位的员工,将按照《劳动法》享受个人工资300%的加班工资。(企管处:张涛)